为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部编制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现予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2015年12月2日
Copyright(C) 2003-2019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 邮编:100035
备案序号:京ICP备10024976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2002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