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
热词:

部国土整治中心完成调整组建党支部工作

来源: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    作者: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0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自然资源部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中心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土整治中心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部国土整治中心在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期间,开展了党支部调整组建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党支部的调整组建工作。

一是规范党支部设立。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部门单独组建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部门,按照地域相邻、业务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共设立9个支部:办公室与科技外事处党员组成第一党支部,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党员和退休党员组成第二党支部,财务处和规划发展部党员组成第三党支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部和耕地监测部党员组成第四党支部,城镇低效用地整理部、资产管理与土地储备部党员组成第五党支部,系统修复部、资金管理部与土地复垦部党员组成第六党支部,信息工程部与土地评价部党员组成第七党支部,基础研究所党员组成第八党支部,工程技术研究所党员组成第九党支部。中心领导和副总工程师分别编入有关党支部。

二是规范党小组划分。党支部党员分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以部门为单位划分为若干党小组,党小组组长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三是按程序组建支委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要求,由指定的党支部选举工作负责人组织支部全体党员,按照20%差额比例,推荐提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中心党委审批后,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党支部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并报经中心党委第12次会议审议批准。


Copyright(C) 2003-2019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   邮编:100035

备案序号:京ICP备10024976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2002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