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细化和落实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的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全面实施。
二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围绕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三是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统筹安排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广泛听取下级政府的意见,做到上下衔接;加强部门协调,做好城乡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四是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国土资源战略研究成果,加强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做好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