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好事何以能办好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晏子    2010-08-26   


 
    当下的中国,似乎没有哪一件事情像土地综合整治这样,如此地鼓舞人心,又如此地备受争议。本是初衷良好的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却有可能在形形色色的现实境遇中,演变成被人们口诛笔伐的坏事。这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农村土地上的事情太多了,它的影响面、牵扯面太宽泛、太深远了,要把这一件好事情做好、做彻底,殊为不易,需要具备相当多的条件。

    连日来,在对四川省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采访中,记者发现成都各地在“金土地工程”、城乡“增减挂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中形成的亮点,有如镶嵌在广大农村中的明珠,光鲜明亮,熠熠生辉。这些亮点色彩斑斓,但又具有一些共性,突出表现在:

    其一,目标指向明确,一切为了“三农”。成都市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坚持将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利益作为核心贯穿始终,取之于农,用之于农,还权于农。无论拆旧建新、土地流转、引进产业、利益分流,农民百分之百地自愿是前提,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是口号,而是落在实处。“农民不愿意做的事情,我们绝不强求,绝不搞强拆强建……”记者在成都各地听到了基层政府干部的同一表述。事实也证明,示范效应对农民的说服力,远胜于行政力量的主导。

    其二,产权意识明确,基础工作扎实。土地综合整治,要打破原有土地户界、社界,实现有序流转,权属必须清楚。确权登记成为必须的基础性工作。记者发现,成都市各地在土地综合整治前,纷纷开展了产权制度改革,地籍调查、确权、登记工作做在前头,深化确权到户,尽可能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的确权登记颁证,做到地类和面积清楚,确保权属无纠纷,这样为有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奠定了基础,也为将来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创造了条件。

    其三,注重规范运作,制度保障长效。“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原则在成都市土地综合整治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成都市围绕土地综合整治先后制定的40余种制度和规范,成为各地的操作范本,从前期勘测、规划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了试点整个过程规范、有序、科学,即使出现偏差,也有条件及时纠偏,不至于失控、无度。

    应该说,当前成都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还处在全面拓展的关键期,很多深层、复杂的问题依然面临挑战性。但目标、方向、基础、路径……在这些大的原则问题上,成都市政府做到了心中有数、成竹在胸、进退有度,这是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探索能够在社会关注的聚光灯下经受住考验、循序渐进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再难的事情,把这些核心问题搞定,也就不会太难。怕的是,准备不足,草率行事……不少地方在大规模土地整治过程中的闪失和教训已经告诉人们,土地综合整治这件事情,不在于想干不想干,而在于是否具备干的条件和实力。如果条件不具备、实力不相当,绝不可急功近利、强推硬推,否则,局面不堪收拾。

    好事情何以办好?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取得的成效,给予人们的启示丰富而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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