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存量土地,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近日,浙江省江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盘活存量土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实行闲置土地盘活存量挂钩制度。 《通知》明确,凡市级工业平台范围内的企业用地已缴清全部地价款且已依法办理供地手续,要求主动退让用地5亩及以上的,涉及退地部分的已缴土地款在扣除政府优惠部分后予以全额退还,退还土地款给予贴息补偿,退地时有地上建(构)筑物的,按重置价评估补偿,在此基础上再给予退地企业1万元/亩的奖励。 《通知》强调,实行闲置土地盘活存量挂钩制度,原则上凡有存量闲置土地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部门在安排用地指标时,相应扣减用地指标;市域范围有闲置土地的用地主体,在其闲置土地未盘活前,不得参与市域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活动,国土资源部门不受理新增用地项目落户申请。对所储备的土地在出让前,应处理好土地产权、安置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缩短开发周期,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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