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图副司长在《通知》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黄鹤图接受记者采访。(杨征 摄)

关于重大工程与补充耕地
[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国日报社的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国家除国家重大工程可以暂缓以外,我想重大工程是哪些,能明确一下。第二个问题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可能再补充多少的耕地,有多大的空间,能不能有一个数据?谢谢。
[黄鹤图]
两件事:一个是重大工程,那么《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能源、水利、交通、军事等重点项目,在“占补平衡”的政策当中,由于补充耕地量大,持续时间比较长,允许它边占边补,但是一个时期以来,我们感到这样一些项目,在责任主体、资金落实和补充耕地任务完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就是补充耕地的任务落实情况不是很好。那么针对这样一种实际情况,我们想把重点工程缩减成为重大工程。我们现在认为的重大工程是指像南水北调、西气东输,京珠高速,等类似这样的重大工程,其他别的工程都要实行“先补后占”。
关于补充耕地,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来说,全国的补充耕地资源,后备资源,大约在两亿亩左右,但是真正水土、光热条件比较好的,占40%左右,其中土地整理大约在补充耕地里面占8千万亩左右,大概是这样一个数。那么关于土地复垦,土地复垦现在有两件事情,因为我们国家原来实行的是国有机制,那么原有的一些大的工矿企业,遗留了一些废弃的土地,这些废弃的土地现在已经纳入到其他的一些耕地的后备资源里面。
那么现在所进行的88年《土地复垦条例》出台以后,要求是“谁破坏,谁复垦”。那么前年国务院七部委专门发一个关于土地复垦的一个《通知》,要求强化土地复垦工作。那么在现实条件下,就是继续坚决严格执行,“谁破坏,谁复垦”的政策。那么这个可能有一个统计上的数据,大家说法不太一致,大概每年破坏土地有多少,或者每年能复垦多少,这个数据大概还不太统一,因此现在的这里还不太好说,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新增耕地的权属问题
[记者]
您好,黄司长,我是农民日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关于新增的土地整理复垦的数量,新增的耕地面积产权问题,具体是划给谁,是国家、是集体,还是地方政府?
[黄鹤图]
这是权属问题。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始于权属调整,终于权属调整,是因为土地调整之前调查过程当中,就要明确它的权属界限,面积范围到底是谁的。到最后把土地整理完成以后,也还是要最后确认这个权属到底归谁使用。大的原则是土地的权属不变,所有权性质不变,优先交给当地的农民使用。农民觉得,现在产业化的发展,尤其是现在农业的发展,可能新增一部分耕地,能实行股份制和村民组织,实行股份制,引进一个现代农业企业,这样的条件下,农民愿意满意的条件下,可以和一些公司、企业合伙经营,从中取得一部分土地的租赁或者是收益,出租收益,就像转包一样,承包收益,然后在这个过程当中,按照企业和村民组织的有关要求,再享有其他的一些分红或者其他的利益。所以总的原则是,优先满足当地农民的承包需要。
[记者]
黄司长您说刚才土地出租收益,是使指土地经营权出租收益,还是土地产权出租收益?
[黄鹤图]
经营权。
谈四川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
[记者]
黄司长您好,由于自然灾害,这次四川地震当中,土地方面,我们有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划?
[黄鹤图]
我们按10年的统计,以往每年自然灾害损毁耕地,包括泥石流,这一类损毁耕地大约在50万亩到80万亩,每年平均数据落实到80万亩,这样一些耕地大部分当年可以恢复,当年可以恢复,当然有一些已经不再具备生产条件,像大批量的泥石流,把耕地淹没以后,没有办法恢复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也有。所以基本上一年左右的时间,能够恢复下来,因此我们有这样一个规定。
但是这次四川地震可能影响是比较大的,我们在四川专门有一个四川灾害重建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当中两部分核心内容:一部分是灾后重建的用地规划;一部分就是灾害重建的整理复垦规划。我们现在规划是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用3年的时间,灾后重建这个规划总体按这个时间来完成,但是由于土地整理和复垦,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个我解释一下,比如说临时的安置房,他到第3年的时候,刚刚把新建的房安置完,他才能搬走,因此第3年,我们很可能就恢复不了。因此我们在3年规划的基础之上,搞了一个3+1这样一个基本的构想,基本的想法已经列入规划里面去,这样在3年规划完成基础之上,在后面有一个土地整理和复垦扫尾工作,四川灾后重建工作,大约要在4年内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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