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化千亩废弃矿山复绿


来源:    作者:    2009-07-15   


  本网讯(齐振松  汪  峰)   浙江开化县加大绿色矿山建设投入,逐步走上了效益与生态和谐统一的绿色发展道路。到6月底,全县已有1100亩废弃矿山换上了绿装。

  该县制定《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意见》,出台《开化县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管理实施办法》,完成了开采企业的规范治理工作。该市要求24家保留采矿权许可证的矿山企业,依法编制矿山治理和生态恢复设计方案。同时规定,新办矿山不论大小,一次性缴纳生态治理备用金30万元,老矿山中的石煤矿每年缴纳生态治理备用金10万元。矿山环境治理验收合格后,方可退回生态治理备用金。

  该市规定,在矿山关闭的当年或在下一年内,实现矿山环境复绿整治。关闭矿山要根据所在位置和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结合城市规划及道路交通建设、旅游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财政经济状况,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 

来源:国土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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