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场·高产田——湟中县废弃砂场治理见闻 康维海
在人们的印象中,一些建设项目工程过后,在获取建筑材料的场地,由于开挖土石方造成周边废坑遍布,弃渣成堆,土地损毁严重,根本无法再种庄稼。然而,记者不久前在地处青海省湟中县上新庄镇的一个废弃砂场环境治理项目区看到:曾经满目疮痍的砂石场,如今已被一片片金黄色的油菜花和滚滚的绿色麦浪覆盖,一条小河穿村而过,周围还有郁郁葱葱的树林和茂盛的绿草地,呈现出一片莺飞草长的景象。
在废弃砂场治理现场,湟中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科科长马瑞生指着眼前的庄稼地高兴地说:“这些地方原来都是砂石场,涉及申南、申北两个村。我们治理的时候,连原先一些河滩地都治理了,去年就把庄稼给种上了,整个耕作层是我们专门回填的。为治理这个废弃砂场,我们筹措了600多万元资金,进行土地复耕,现在村里多出了四五百亩耕地呢。”
马瑞生介绍说,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湟中县砂石资源的开采量大幅度增加,许多耕地被损毁。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饭碗田”不受破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湟中县国土资源局从2007年开始对废弃砂场进行环境治理,在上新庄地区的4个村庄投资1500万元,治理面积近2900亩地。湟中县还对多巴等重点地区的采砂场地实施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对该重点地区每个采砂点收取20万元的保证金。在对采砂点审批的时候,每个采砂点收取5000元的复垦押金,将开发资源和耕地保护有机结合起来。这样做的好处是,开采了沙石,嗣后的土地复垦也会跟上。
湟中县国土资源局在保障工程建设用砂供给的基础上,严格划定了施工单位采挖堆放地块,并签订平整治理协议。该局还对临时取土取砂收取一定的耕地和生态恢复保证金,促使施工单位尽量少占好地、多用劣地,少占耕地、多用非耕地,能少占地的不多占地。
来源:国土资源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