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区实行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
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是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自2007年开展试行以来,得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高度重视和认可。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08]57号)要求全区实行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补充耕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的要求进行。 据了解,2008年银川市正在集中实施一个大的土地开发项目,计划补充耕地794.72公顷,项目按照当地八等地标准进行设计。届时耕地占补项目挂钩时,补充与占用耕地将实行等级折算,以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平衡。 截至目前,宁夏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试行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了各个试行项目的外业和内业工作,进入最后的报告编写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