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枣阳市争资1.479亿元建设高产农田


来源:    作者:    2008-11-13   

书记市长支持  部门奋力争取  群众积极响应

湖北省枣阳市争资1.479亿元建设高产农田

    11月12日,湖北省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昌旺接到省财政厅发来的通知:省财政正式批准投资1.479亿元在枣阳市兴隆镇建设6万亩高产农田示范工程。省政府如此大规模地集中在一个县级市投资建设高产农田,这在襄樊市尚属首次。
    枣阳是湖北省主要商品粮基地之一,在全省粮食安全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同时枣阳也是鄂北岗地,农民生产条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都需要改善和提高。今年初省政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决定在全省有选择性地推进高产农田建设。枣阳市获此信息后,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市委书记岳兴平多次关心督办项目进展情况,市政府迅速成立了“枣阳市高产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市长汪厚安挂帅担任组长,并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布署高产农田项目的建设工作,协调解决了一系列难题,分管副市长郭泽林带领市国土局、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负责人多次到省、襄樊市有关部门推介项目,争取支持,土地、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步调一致通力协作,项目区的群众也是积极响应,大力支持,使项目一次申报就顺利通过。
    为让项目尽早实施,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先后组织了40多名专家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规划、设计,仅绘制的图纸就达9000多张,从而编制出了高质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的专家评审后获得通过,最终把1.479亿元的资金投放到枣阳。
    据悉,该项目实施后综合效益十分显现,仅新增耕地就达1896亩,大宗作物如水稻、小麦和棉花可增产414.24万公斤,农业生产每年净收益增加1923.34万元,年人均纯收入增加384.7元,达到高产、稳产、增收。与此同时,枣阳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该项目建设为契机,多方协调配套了1.5亿多元的支农整合资金对项目区进行全面整治建设,不但要把该项目区建成高产示范区,更要把该区建成全省一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样板区。

枣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张建
200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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