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为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制工作,指导、督促9个试点省开展本省《标准》研究工作,《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座谈会于2005年11月8日——9日在北京福州会馆召开。 部耕保司、财务司、部整理中心及来自河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新疆省(自治区)的9省耕保处、省中心及参编技术人员和北京专家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部中心范树印副主任与耕地保护司刘明松处长做开幕式讲话,之后由三位专家具体讲解《标准》的编制要求,窦以松老师讲授标准编制的一般要求;曹富友老师讲授全国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划分的基本思路;连镜清老师讲授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编写内容提纲。会议围绕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划分、《标准》编写内容提纲的具体内容及标准编写等议题展开了深入与热烈的讨论交流,各试点省也提出了很多的工作经验与工作建议。大家积极发言,互相启发,并针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与建议。
项目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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