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送审稿)通过了部、省共同组成专家组的审查论证


来源:    作者:    2009-03-10   

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送审稿)通过了
部、省共同组成专家组的审查论证

    近日,由部、省共同组成专家组开展了山东省《标准》(送审稿)审查论证工作,部整理中心范树印副主任参加了会议,并担任专家组组长。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山东省课题组《标准》编制工作情况,标准条文、条文说明,编制说明以及专题研究等主要成果的介绍;专家组成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审查论证初步意见;与省课题组交换了意见后,形成最终审查论证意见。
    审查论证组一致认为,山东省《标准》编制指导思想明确,研究思路清晰,基础资料翔实可靠,注重与相关标准的衔接与应用,符合部课题组全国《标准》编制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相关要求。《标准》编制过程中,结合了山东省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及土地开发整理实际情况,总结了该省土地开发整理实际工作经验,对已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征求了省内相关部门、专家的意见。还开展了《山东省采煤塌陷地复垦工程标准研究》和《山东省特色农业示范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研究》专题研究,成果依据充分,科学规范,符合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实际,适用性、可操作性强,同意修改后在山东省内试行,试行稿报部备案。
    同时,专家组还对《标准》的体例格式、文字表达,条文中部分内容的确定依据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

国土资源部《标准》课题组
二○○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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