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送审稿)通过了部、省共同组成专家组的审查论证


近日,由部、省共同组成专家组开展了天津市《标准》(送审稿)的审查论证工作。会上,专家组听取了天津市课题组《标准》编制工作情况,标准条文、条文说明,编制说明以及专题研究等主要成果的介绍;专家组成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审查论证初步意见;与市课题组交换意见后,形成最终审查论证意见。 审查论证组一致认为,天津市《标准》编制指导思想明确,研究思路清晰,基础资料翔实可靠,注重与相关标准的衔接与应用。天津市《标准》编制结合了天津市的土地开发整理实际,开展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地调研,多次组织了专题研讨,成果符合部课题组全国《标准》编制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相关要求。 专家组对《标准》的体例格式、文字表达、补充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 专家组建议在试行同时,结合天津市土地开发整理实际需要,补充开展设施农业土地利用研究和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治研究。 截至目前,累计已完成了16个省份《标准》(送审稿)的审查论证工作。
国土资源部《标准》课题组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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