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纲要编制工作完成


来源:    作者:    2007-11-29   

全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纲要编制工作完成

    2003年国土资源部在编制《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时提出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并在2005年8月下发了《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05-2008)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5〕104号),部署开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2005年至2006年,部土地整理中心协助部相关业务司组织、指导重大工程涉及省份完成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对跨省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汇总,形成了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纲要。2006至2007年,部土地整理中心召开专题研讨会就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纲要征求王浩、石元春、汪懋华、王秉忱等院士的意见。目前,根据意见修改完善的全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纲要已经作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修编的重要支撑。
    一、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有利于明确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和方向
    目前完成的五项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包括“东中部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理工程”、“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西部生态建设地区农田整治工程”、“新疆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工程”和“重点煤炭基地土地复垦工程”,在全国范围内明确了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对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投向起到了引导作用。
    二、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有利于宣传土地整理,扩大社会影响,赢得多方面支持
    11月2-4日,部土地整理中心综合业务处组织河北、内蒙古、辽宁等15省(区、市)土地整理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了“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成果研讨会”。据参会代表介绍,部分省份已经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纲要,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制定了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其中,江西省“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四川省的“金土地工程”,湖北省的“高产农田建设”、“兴地富民”、“兴地灭螺”等工程,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是对土地整理成效有力的宣传,得到了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广大农民的拥护。
    三、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有利于引导合理使用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突出亮点。
    江西省集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期实施的环鄱阳湖“造地增粮富民”重大项目,增地、增产效益明显,同时有利于血吸虫病的防疫、解决渔民生计和调节三峡水库建成后鄱阳湖地区农业生产用水等。这种“集中资金办大事”的做法,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值得学习借鉴。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长远发展角度考虑,不能只“撒胡椒面”做常规项目,应有调控手段集中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资金支持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同时,还要做好重大项目的规划和计划,切实做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扩大土地整理的社会影响,做出亮点。
    四、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的落实要依靠省级重大项目的实施
    全国范围内五项跨省域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起到了引导资金投入重点和方向的作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的落实、实施要依靠所涉及省份制定省级重大项目规划与计划。江西、湖北等省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按照集中资金做亮点的精神,在增地、增粮、节水增粮等方面效益显著,对全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的实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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