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又有7个国家级、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通过验收


来源:    作者:    2009-04-02   

  
临沂市又有7个国家级、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通过验收

    3月17日至24日,由山东省土地学会理事长李明启任组长的国家和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专家验收组一行8人,对临沂市莒南、临沭、平邑、郯城、蒙阴、沂水等6个县的7个国家和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验收。专家验收组通过听取项目实施情况和监理情况汇报,实地检查工程建设,查阅内业资料,走访项目区群众,认为临沂市对国家和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领导重视、措施有力、管理规范、成效显著,全部项目一次通过验收。
    本次验收的国家和省投资项目项目总规模7.31万亩,新增耕地1.27万亩,预算投资11193万元。临沂市各级高度重视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工作,为切实抓好这7个国家和省投资项目的实施,项目所在县均成立了县长或分管县长任组长,农业、水利、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办公室,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工程施工指挥部;各县政府把实施国家和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列入当年全县重点工程加大领导力度;人大、政协列入议程组织视察、督导检查;各级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为实施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提供了组织保证。
    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县均落实了项目法人制、合同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审计制、验收制和廉政责任制等“八项制度”,牢牢抓住项目招投标关、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和工程监理关等四个关键环节,在项目发包时,全部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投标中介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招标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工程施工费由财政部门实行集中支付,防止了工程施工费挤占、挪用,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实施;为建设百年工程、群众放心工程,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专业监理人员的作用,加大对隐蔽工程的监理力度,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达到规划设计要求,单元工程合格率达到了100%。
    临沂市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后的后期管护工作。在项目竣工后,为搞好项目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所建设安装的工程设备和相关设施能长期正常运转,真正发挥效用,临沂市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者的职责,运用市场机制,解决管护资金渠道,建立了完善的工程设施后期管护制度,确保“开发整理一片、发挥效益一片”。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管护的积极性。对项目涉及乡、村积极利用宣传牌、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把项目管护与农村集体经济利益相挂钩、与农民切身利益相结合,增强群众管护的责任感和利益感,极大提高了广大群众参与管护的积极性。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对破坏项目区基础设施等工程的现象进行严厉打击,杜绝了损坏苗木、偷盗电线、变压器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二是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将土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防护林网、新建塘坝水库等由村集体进行竞标发包,所得承包费全部用于工程的后期管护。如临沭县省级投资玉山镇夹山土地整理项目仅半李村防护林网承包一项,村集体就收益3万多元。同时,对项目区扬水站、机井等水利设施采用有偿使用,为项目管护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三是强化管护措施,健全管护制度。项目竣工后,县国土局将项目移交给当地政府管理,由项目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项目后续管护小组,形成了“以群众自我管护为主,国土局实行巡回管理,乡镇政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的立体管护制度。在林网、泵房、塘坝、水库管护方面,由村集体对苗木所有权和泵房、塘坝、水库使用权进行竞标发包,承包人对所承包的工程认真管理,并负责维修,承包到期后,所有收益归承包户所有。在道路、蓄水池、大口井、管道、石渠、生产桥、高压电线等管护方面,由村集体根据区域划分为若干标段,并安排村民兵组织、责任心强的老党员、退休村干部组成的管护队进行专门维护,实行24小时管护,严格保护土地整理投资效果。
    四是层层签订管护合同,明确各方管护目标、责任与义务。县国土局与项目所在乡镇政府、项目所在乡镇政府与村集体、村集体与村民小组或承包人分别签订了管护承包合同。项目管护合同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区涉及的道路、林网、扬水站、蓄水池、大口井、管道、石渠、塘坝、生产桥、高压电线、水泵、电机等工程。本着“谁承包、谁管理、谁受益,谁损坏、谁维修、谁赔偿”的原则,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管护目标、责任与义务,形成了专业管护与群防群护结合推进的良好局面。

冯连伟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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