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踏勘 中途监管 逐级验收——宁波规范土地开发项目管理
浙江省宁波市通过“量质并举、内外联动”、“寻求政策突破、提高造地积极性”、“批前踏勘、中途监管、逐级验收”等举措,扎实开展土地开发整理,今年1~7月,该市已实施土地开发造地项目34个,新增耕地10756亩。
为了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宁波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造地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开发造地行为,为开发造地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政策保障。此外,提高了补助标准。各县(市)区将开发造地补助标准调高至每亩3万元~4万元。同时,通过批前踏勘、中途监管、逐级验收等措施,对不符合立项条件的坚决不予立项,对没有达到市政府规定工程标准的,坚决不予通过验收,确保开发造地质量。
宁波市坚持科学规划,尝试在围垦工程完工前,在适当区域提前进入开发造地阶段,加快整个工程进度。以宁海下洋涂围涂造地工程为例,通过采取这样的措施,初步预计可节省费用1.5亿元,既能加快工程进度,又可减少造地成本。(汪天麟 蔡迎新)
信息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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