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启动
计划用5~6年时间,整治农村约300万亩耕地和30万亩农村居民点,
新增耕地4万~5万亩,节约农村建设用地3万~4万亩
11月8日,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启动仪式在金堂县三溪镇举行,这是继2005年四川省政府在金堂县启动“金土地工程”以来的又一重大举措。成都市提出要用5~6年时间全部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平均每年整理耕地50万亩,整理农村居民点5万亩~6万亩,新增耕地面积(占补平衡指标)4万~5万亩,节约农村建设用地3万~4万亩,每年改善6万~8万户农民的居住条件。
2004年以来,成都市已实施土地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项目135个,投入资金88.3亿元,整理面积125万亩,新增耕地19万亩,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和聚居点351个,改善了47.7万农民的居住条件。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经验和做法得到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及相关专家的肯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这次成都提出“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面整治” ,计划用5~6年时间,对全市农村300万亩左右耕地和30万亩左右农村居民点(约1000个村、500个整理项目)进行综合整治,在较短时间内尽快改变农村面貌,对于深化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践、逐步实现城乡同发展共繁荣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成都市提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目标和实施工作总体思路:一是坚持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先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合理安排土地整治规模、布局和时序,统筹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综合整治。二是坚持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确权颁证为前提,充分尊重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坚持推动“三个集中”,新农村建设要体现“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的“四性”原则。四是坚持“1+N”的项目运作模式,以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为主体,聚合交通、水务、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的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要求有效使用,充分发挥综合效益。五是坚持项目实施整体推进,结合农村土坯房、危旧房改造,综合开展田、水、路、林、村、房整治,促进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居住条件有效改善。六是坚持统筹部署,重点突破。市级政府重点指导和帮助远郊三圈层区(市)县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并重点打造金堂县等3个综合整治标准县。近郊二圈层区(市)县结合自身资源和经济状况,按照5~6年全部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进度和要求,确定每年开展综合整治的规模。
目前,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已编制完成《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成都市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着手重点打造金堂县、新津县、蒲江县3个综合整治标准县。各区(市)县也高度重视,积极编制县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金堂县、蒲江县、新津县、大邑县等区(市)县先期启动的乡镇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其中部分项目已完成并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其他区(市)县也明确了即将实施的项目。(记者 郑 荣 王 莉 通讯员 罗 杰 李佯恩)
成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已从单一追求耕地占补平衡逐步发展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平台,成为“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重要措施,成为加快灾后农房重建的重要保障。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要把彻底转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作为着眼点和落角点,坚持“三个集中”和“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四性原则,把这项工作统筹规划好实施好;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深入做好群众工作的原则;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的原则,也就是市场化原则;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真正把这项工程建成城乡群众衷心拥护的“民心工程”。——编后
信息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