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盘活存量


来源:    作者:    2005-04-06   

项树江


  编者按:“城镇存量土地的清查盘活工作”曾是本版“实务心声”栏目开栏的主题之一。清查存量的目的在于如何因地制宜,积极采取对策盘活存量,实现土地利用最大化。本文作者在谈及清查办法的同时,从实际出发,提出了盘活存量用地的对策。


  清查办法

  制作《存量建设用地(闲置、空闲)情况调查登记表》,内容除包括国土资源部要求调查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土地面积、用途、闲置(空闲)时间”外,还包括“土地位置、权属来源、建筑面积、土地利用现状(自用、出租、抵押等)、属城镇规划区内或外、土地权属性质(集体或国有)”等具体情况。同时,还设计制作了《农村闲置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情况调查登记表》。实地调查时,采取查档案(或台账)、看现场、实地测量等措施,对宗地进行了调查登记,并将规划区内的闲置地和空闲地在地籍图上予以标注,以求图、表、现状一致。

  闲置原因

  一是因乡镇机构合并、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原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用地;二是位于乡镇、村的老企业因停产、倒闭或迁移等原因形成的空闲土地;三是因所在区位、规划调整、交通条件等发生变化,致使有些商业企业长期关门停业,不再使用的土地;四是因村庄规划或历史原因形成的村内空闲地,因一户多宅、农户外迁等原因形成的闲置宅基地。

  盘活对策

  从实际现状看,尽管部分土地的利用程度不高,闲置房、地产不少,有些甚至处于完全闲置状态,可挖掘的潜力较大。但在认定标准、制定政策、实际盘活利用时,还需要对症下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通过加大新增用地特别是新占农用地的取得成本,迫使用地单位或个人,在存量土地上寻找发展空间。

  其次,重新修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庄规划,在旧城、旧村改造上下功夫。

  再次,对有些空闲土地,特别是城区外的空闲土地,应当按权属性质,由政府或村集体进行收购、收回或进行土地置换,以备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切不可急于求成,随意安排建设项目,要把好地真正用在好项目上。土地暂时不用时,可以安排耕种。

  另外,对有些不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或虽在规划范围内但不适于项目建设的存量土地(包括正在使用的土地),可考虑进行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将其改造成农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转自国土资源新闻网 (2005年3月31日  9:45) 

  浏览次数:
】【打印】【关闭
 
Copyright(C) 2003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     邮编:100035
网站联系电话:010-66560708     Email:lcrc@lcrc.org.cn
备案序号:京ICP备100249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