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要求保护耕地”可以做到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周春山    2012-02-08   

  笔者近日从《中国国土资源报》读到《成都:耕保基金让3万多村民小组受益》一文,不禁为成都保护耕地而实施的这一大手笔叫好。在省会城市人均GDP排名中,成都排名并不靠前,而该市率先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度,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户给予经济补贴。

  据报道,2011年,全国发现违法用地行为7万件,涉及土地面积75.1万亩(其中耕地26.4万亩),同比分别上升5.8%、11%(其中耕地下降2.4%);共有2665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吊诡的是,部分在土地违法问责结果中受到处分的地方党政官员,后来却得到不同程度地升迁和提拔。是官员政绩的科学考核体系出了问题?还是地方政府“护短”现象背后又存在什么猫腻?

  或许是因为某些地方政府没有树立好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用地观念,一味追求某些违法用地行为带来的税收收入,因此对相关责任官员的“因公违法”行为,持包容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于国土资源部门的多管齐下的管理措施,敷衍应付,你有“天网法”,我有“地遁术”。于是,出现“水泥地上能种菜”、“待罪官员反升迁”等怪现状自然不足为奇。

  正因为这样,成都市的做法值得我们深思。农民也是经济人,在如今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我们不能过多地寄望于作为土地使用者的农民,能够抛弃眼前既得的经济利益,自发保护好、利用好每一寸土地。成都从财政收入中慷慨解囊,目前已拨付农户耕保金20多亿元,使农民成为耕地保护的直接受益者,农民成为守护耕地的重要力量,这确实振奋人心。

  当然,以经济杠杆维系耕地保护的平衡,不是耕地保护的万能药,各地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情况不尽相同,需要因地、因时制宜。然而成都市号召农民保护耕地的决心和勇气,值得我们学习。从成都“要求农民保护耕地”到“农民要求保护耕地”的转变中,我们看到,各级地方政府保护耕地责无旁贷,也大有可为。建立土地管理新机制,尤需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土地问责力度,建立起科学的官员政绩考核观,想方设法吸引农民守土护土。

  (作者单位:江苏省兴化市昌荣国土资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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