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土地管理 服务宏观调控--学习李克强副总理重要讲话体会之二


来源:    作者:    2009-09-23   

创新土地管理 服务宏观调控——学习李克强副总理重要讲话体会之二 

    李克强副总理在视察我部和地科院的重要讲话中,特别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效的土地管理和服务。他强调说,国土资源部负有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能。土地管理和服务既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也是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李克强副总理的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我们全面理解土地管理和服务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自觉创新土地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30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实践证明,加强土地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土地政策“杠杆”作用,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保障和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正处在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任务都很重。既要保障新一轮的经济增长,又不能走简单总量扩张、盲目重复建设、单向追求GDP的老路。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危”为“机”,把促进增长的过程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机遇,把管理和服务更好地结合起来,以更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的土地政策,为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助力。

    创新管理和服务,也是土地管理有效参与宏观调控的必然要求。赋予土地政策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能,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国情提出的战略举措,也是我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尽的职责和特别的光荣。一方面,自2004年进一步明确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以来,国土资源部门严把土地闸门,严格土地规划、计划和建设用地管理,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乱占滥用耕地等问题。尤其在应对这次金融危机及其影响中,国土资源部门一手抓积极主动服务,一手抓严格规范管理,积极开展、周密安排“双保行动”。措施得力,成效斐然,有目共睹。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承认,目前土地管理和服务的水平以及有效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仍有相当距离,面临诸多挑战。如何在继续使用规划、计划、审批等手段的同时更有效地运用经济手段参与调控,土地调控政策如何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协调配合,如何通过土地供应的总量、布局、结构和时序,来调节经济社会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这些都是政策性、艺术性、创造性很强的工作,也都是当前我们在创新土地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有待探索解决的课题。

    当前,深入学习和领会李克强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和创新土地管理和服务,对国土资源部门来说,就是要坚持积极主动地搞好“双保行动”。我们要一如既往地继续坚持服务大局,密切跟踪经济运行态势变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政策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切实改进土地的管理和服务方式。为此,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转变管理方式,突破多年形成的管理模式和增长方式凝固化、固定化的束缚,大胆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为改革和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为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创新土地管理和服务,落实国家宏观调控,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当下,国土资源部门一方面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快用地预审和审批,加强重大项目用地协调,落实扩内需项目用地政策,确保建设项目落地;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探索有保有控差别化土地管理的政策措施,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准用地,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项目,一律不供应土地。同时,还要全力做好惠民生项目用地的服务工作,保障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用地,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政策,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总之,要以科学发展理念为指导,加快建立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服务大局,坚定信心,锐意改革、扎实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效的土地管理和服务。

信息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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