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微杜渐化解土地整理中权属矛盾
王 文 程德宝
在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由于项目总规模较大,涉及到的村与村、组与组之间的权属界线相互衔接,参差不齐,很容易引起矛盾纠纷。因此,如何正确处理好土地权属矛盾,是我们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值得重视和探讨的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土地整理项目中涉及到有关土地权属调整的处理办法,作些粗浅的探讨。
抓好基础工作,保证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台账,明确权属。在土地开发整理中,建好“两本台账”,即建好土地整理前后两本台账;坚持“三个不变”,即坚持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不变,土地台账基数不变,土地用途不变;做到“三项明确” 即明确土地坐落、土地四至范围、承包土地面积,并逐户核实,现场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实行一户一册,邀请村民代表及相关人员到实地调查认证,对相关村与村、组与组之间的权属界线进行核实,进行调整,重新界定,明确村与村、组与组整理前后的土地权属,保持土地权属的现势性、连续性,为土地权属纠纷提供第一手详实的资料,奠定坚实基础。
深入调研,完善方案。要想有效地对整理后土地进行权属调整,在实践中可以从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入手。例如在制定方案时采取村、组、户三级联动的方法: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村民代表对土地权属调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初步方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全体村民讨论初步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村委会对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后,再次组织村民对改后的方案进行讨论并公示,在取得90%以上村民同意后上报项目指挥部审核批准定案。通过这一方法制定的方案,既符合政策规定又切合民心民意,将土地开发整理真正办成了一件“民心工程”。
项目有序推进,保证取得实效
成立专门小组,负责丈量工作。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经过村民选举产生,成立4~6人的土地项目丈量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组的土地权属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还可以指派专人全程参与监督和管理,使当地群众尽力支持这项工作,对丈量的结果信服。
制定“四项原则”,做好“三个统一”。为保证土地权属调整工作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有序开展,我们根据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四项原则”,即“依法、有序耕种和规模经营原则,产权清晰原则,无纠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三个统一”,即做到分配人口与二轮承包时在册人口相统一,丈量面积与二轮承包时实际登记面积相统一,丈量尺子、户间界址、生产路宽度与实际需要相统一,有效保证了土地权属调整工作的进行。
落实目标责任,保证执行到位
调整权属界线。对原有权属界线不直、互相楔入的地段,结合新建道路、田块规划进行调整,主要采取互相转换的方式,使产权以规划路、沟、渠为界,既裁弯取直,明晰了产权,又方便了生产。
整合利用零星地。项目区原农户承包的田块一般说来,都比较零碎,通过土地权属调整,田块零碎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项目区内村与村、组与组之间无一块废地,为农村稳定、农民增收提供了有效保证。
签订界线协议。根据整理后的土地台账和二轮承包剩余期限,可以帮助村、组之间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并绘制土地权属界线图,由所在村与各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为土地权属界线划定画上圆满的句号。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国土资源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