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了搞隐性房地产开发等现象,我们认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做到“三宜三不宜”。一是宜严不宜松。要完善宅基地会审制度,联合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在审批时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批前、批中和批后公示制度,杜绝用假户口、假签字、假证明等骗取批准的情况出现。二是宜细不宜粗。要对农民集中居住点的布局、动工和进展情况了然于胸,落实批前、批中、批后三到场制度,实行全程跟踪,防止借新农村建设之名搞隐性房地产开发。三是宜稳不宜急。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要把握积极、稳妥的原则,条件成熟一户批准一户,异地迁建的必须把握先拆后建这个关键环节,情况特殊的,可以保留一间生产农机具存放用房,并收回原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换发临时用地批准书。(刘文亚 陈乃标)
来源:国土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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