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以来,浮梁县国土资源局在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过程中,切实加大群众参与力度,在每个项目区片都聘请的一至两名村、组干部或老党员为特约监督员,并根据项目工程实施的工期长短及项目工程量的大小,支付酬劳。这些特约监督员充分履行职责,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在规划设计阶段,由特约监督员对项目区域权属进行调查摸底,如果存在权属争议和地上附着物拆迁,以及青苗补偿等情况,均能及时反映给设计人员,从而在设计阶段就能注意保障原土地承包人权益。同时,由特约监督员搜集群众对项目规划设计的意见,使规划设计尽可能符合当地群众的耕作习惯,满足群众的耕种要求。
二是在工程施工阶段,特约监督员适时对工程施工质量以及监理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同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特约监督员搜集群众意见,并及时发现群众内部或与施工单位的矛盾,协助处理、及时化解这些矛盾,如果工程确需进行规划设计变更的,由村委会向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三是邀请特约监督员参与县级验收,认真采纳他们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请他们监督后续的人工清理修缮、土壤培肥等管理养护工程,以提高耕地质量及工程效果,让每一块地都能真正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