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时刻装着群众”—— 重庆市征地拆迁工作记事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谢必如 白文起    2010-07-19   
    6月20日,重庆市对渝中区十八梯片区危旧房改造进行民意公开调查。当宣布6140人投了赞成票,占96.1%时,会场掌声、欢呼声响成一片,人们相互拥抱,幸福之情溢满了脸庞。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一位负责人激动地说:“征地拆迁再难,只要心里时刻装着群众就好办!”

    调整补偿标准,确保群众生活不降低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该局遇到最多也最难解决的问题是补偿标准问题。2008年,房价上涨快,住房货币安置标准低。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方面执行现行标准,一方面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帮助群众选择安置方式。江北区复盛镇银盆村十几户经济困难的被征地农民,由于担心开发问题,不愿选择等待时间较长的住房统建安置,而要求选择每人1.6万元的货币安置。失了地又买不起房,今后的日子怎么过呢?江北区征地办公室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情况,立即赶到现场,登门入户,用算账对比的方式宣传征地补偿政策,建议被征地农民从长远利益着想,选择最优惠的住房统建安置。经过谈心,引导,被征地农民除1户外都改变了主意,选择了住房统建安置,既解决了住房问题,又没有影响正常生活。

    更受群众欢迎的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实施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2008年实行的新标准与原标准相比,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人均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提高67%,砖混结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提高25%,住房安置面积人均提高到30平方米。

    创新保障机制,解决群众长远生计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被征地农民失去了土地,以后漫长的生活怎么办呢?江北区土地征用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2009年,他们实施就业援助暖心工程,帮助1200余名城市拆迁居民和农转非失地农民解决了就业问题。

    重庆市创新保障机制,解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长远生计,主要建立了促进被征地人员实现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生活困难补助等制度,各区(县)对劳动力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帮助实现就业。

    2008年,市政府发出通知,实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当年,全市有57.3万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申请登记养老保险,11万人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2009年,开展了2008年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办工作,累计审核合格人员90.57万人;2008年以后5.65万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做到了应保即保和即征即保。

    该市还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建立了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活困难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家庭给以救助。

    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谈到维护群众利益时深有体会地说,有了好制度好办法,还要加强监管,看执行得怎么样,才能真正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重庆市重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监督管理,最近又在《重庆市领导和市级部门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中,明确了征地拆迁监管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会同市纠风办、信访办、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监察局、财政局、城建委、规划局、农委、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新的征地拆迁监管责任机制,充分发挥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他们把监管工作贯穿到征地拆迁安置的全过程,监督征地程序,看是否做到征前公示、征中确认、听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是否依法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是否做到了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对违反征地补偿行为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据统计,2009年,全市完成危旧房拆迁405万平方米,城中村征地房屋拆迁268万平方米,均超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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