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利用整理保护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审查两项标准


来源:    作者:    2008-07-23   

土地资源利用整理保护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审查两项标准

    2008年7月18日,土地资源利用、整理、保护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审查委员会在北京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送审稿)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制图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审查委员会由来自部土地整理中心、高咨中心、部科技司、耕保司、地籍司、国土资源标准化中心及大专院校、设计单位的17位专家组成。
    审查委员会在认真听取起草组汇报的基础上,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送审稿)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制图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进行了细致的审查,从技术内容、标准结构、编写格式和文字表述等方面与起草组进行了沟通讨论,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审查委员会认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制图标准》的制定发布很有必要,特别是当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后,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强化国家监管非常需要技术标准作为支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道路、农用井工程等方面规定了设计阶段的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并针对土方工程提供了四种土方量计算方法(断面法、方格网法、散点法和DEM法),为合理准确计算工程量提供了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制图标准》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图件(现状图、规划图、工程设计图)的坐标系统、图纸幅面、图面配置、标题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的图式进行了明确规定,为规范绘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图件提供了依据。
    同时,审查委员会还提出以下修改意见和建议:
    (1)标题和内容的衔接作进一步研究;
    (2)进一步规范编写的格式和文字表述;
    (3)对个别条款进行适当归并调整。
    最后,审查委员会一致表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制图标准》基本可行。建议根据修改意见和建议,尽快修改完善,按照推荐性行业标准制定程序报批。

科技处、项目处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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