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整理机构主任座谈研讨
加强对运用新增费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
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


2010年1月23-24日,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在北京召开省级整理机构主任工作会议,专题研讨加强对运用新增费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监管工作。
会议讨论和交流了2007年以来各地新增费分配使用与管理、运用新增费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等情况,梳理和分析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研究和探讨了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具体对策和措施。会议对部整理中心牵头起草的《加强对运用新增费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监管的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意见。
会议认为,要针对目前新增费管理情况不明、使用效率不高、监管工作不到位、地方积极性不足等主要问题,围绕“收足-用出-用好-管住-管好”的主线,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新增费使用取得实效。
会议通报了2010年部整理中心的工作思路和总体安排,提出全国整理机构要上下联动、团结协作,加强业务交流、信息交流和日常联系,共同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事业向前发展、迈上新台阶。
财务司、耕地司领导到会指导工作。部整理中心、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整理机构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共7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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