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关于开展土地整治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函》(国土资耕函[2009]044号)精神,落实部土地整治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培训会的部署和要求,黑龙江、宁夏、山西等省(区)近期先后组织开展了有市、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和会,请部课题组专家围绕试点工作手册进行了专门讲解和辅导,并对本省(区)试点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培训会议的成功举办标志着上述三省(区)土地整治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