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至23日,云南省土地整治工作现场会在红河州举行,会议深入总结全省土地整治工作经验,分析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阶段各项工作。副省长刘平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刘平在会上充分肯定了全省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如泸西和弥勒县的经验值得借鉴。他说,要充分认识到土地整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加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以中低产田地改造为重点内容的土地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惠民农工程和民心工程大力推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土地整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和“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为契机,以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中低产田地改造为重点,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以县、市、区政府为实施主体,在农村扎实开展田、水、路、林、村为具体内容的综合整治,努力实现2020年全省农民人均拥有1亩以上高稳产农田的目标,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统筹城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刘平指出,土地整治工作必须坚持六条原则。一是政府原则。必须依靠各级政府主导,统筹各有关部门资源,充分发挥政府作用,提高整治工作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二是规划先行原则。整治工作要以编制村镇土地利用规划为基础,对田、水、路、林、村综合考虑,统筹规划项目区生产生活、建设发展和生态用地,科学合理布局,整体协调推进。三是国土搭台原则。要充分挖掘有限土地资源潜力,以土地整理政策、资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四是整合资源原则。要把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中小水利、以工代赈等各类涉地、涉农资金整合起来,集中安排使用。五是整村推进原则。整治项目要以村或镇为单位整体推进,做到实施一个项目,改善一村面貌,造福一方百姓。六是农民自愿原则。在项目申报、实施的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确保农民受益。
刘平强调,今后一段时期土地整治的重点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大力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加快推进“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市场化的耕地占补平衡新模式。
对于如何进一步做好土地整治工作,刘平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土地整治纳入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督查事项,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群策群力的原则,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三要完善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四要强化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动态跟踪检查方案,定期督察落实。五要夯实专业队伍,对参与土地整治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六要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级、各类媒体,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侧面地宣传土地整治工作、新政策、新成效,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整治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张耀武厅长在会上通报了全省土地整治工作情况,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国土资源部有关领导对我省土地整治工作提出建议。红河州、曲靖市、大理州、楚雄州以及弥勒县、泸西县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参会人员还对《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会前,参会人员考察了泸西和弥勒县两县土地整治项目。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规划整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