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查县级以上土地整理机构情况的紧急通知


来源: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作者:综合处    2010-07-22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上海市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整治办公室、广西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重庆市土地整理中心、四川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贵州省土地整理中心、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规划整理中心、西藏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新疆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2009年6月,我中心向你单位发送了《关于调查各省(区、市)土地整理机构情况的函》(国土整理〔2009〕12号),要求上报本省(区、市)内县级以上土地整理机构设置情况。截止目前,尚未收到你单位的上报材料。请你单位按照附表要求,务必于7月23日(本周五)前将有关情况传真或E-mail至我中心(附表电子版可从中国土地整理网下载,网址:www.Lcrc.org.cn)

  联 系 人:张海峰

  联系电话:(010)6656 0751

  传真电话:(010)6656 0729

  E-mail: Lcrczh@gmail.com

  省(区、市)土地整理机构情况调查表(0).xls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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