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研讨会的通知


来源: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作者:综合业务处    2010-07-19    国土整理发〔2010〕21号

国土整理发〔201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管理局、国土整治办公室、土地整理服务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国土规划整理中心、土地统征整理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根据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土地整治规划工作的总体安排》(以下简称《规划工作总体安排》)和《〈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精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由我中心承担,为切实落实《规划工作总体安排》和《规划修编工作方案》,按照部省联动、上下结合的规划修编方法要求,我中心拟于7月下旬在京召开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本次研讨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各地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情况,评估上一轮规划实施效果,研究部署新一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研讨规划修编中有关重大问题。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7月25日全天报到,7月26日至28日开会。

        会议地点:北京西直门宾馆(北京西直门内大街172号),会议食宿费用自理。

        三、参会人员

       各省(区、市)按照“国土整理函〔2010〕16号”要求,确定参加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的人员,每省(区、市)2人。

        四、会议要求

       (一)请各单位围绕以下内容认真准备书面交流材料:

        1.上轮全国和本省(区、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包括2000年以来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资金总投入、安排项目数量、建设总规模、补充耕地面积、取得的总体成效等);规划实施取得的经验、成功做法与存在的问题;对新一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

        2.本省(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新一轮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及拟开展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布局安排等。

       3.对做好省、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请将材料电子文档于7月23日前发送至我中心。

      (二)请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参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我中心。



        联系人:张海峰 杜亚敏

        电 话:010-66560751

        传 真:010-66560729

        E-mail:Lcrczh@gmail.com


       附件.doc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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