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人员的函


来源: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作者:综合业务处    2010-07-19    国土整理函〔2010〕16号

国土整理函〔201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管理局、国土整治办公室、土地整理服务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国土规划整理中心、土地统征整理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为切实落实《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扎实做好各级土地整治规划,科学指导各项土地整治活动,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土地整治规划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已经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详见附件1、附件2)。根据《规划工作总体安排》,全国和省级规划同步修编,交叉双向推进;市、县级规划修编先行开展试点。部于6月24日组织召开了全国规划修编启动部署工作会议,6月25日召开了动员会,并将于近期部署开展省级规划修编和市、县级规划修编试点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部整理中心具体承担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鉴于本轮土地整治规划修编任务繁重、内容复杂、涉及面广,需要各省(区、市)土地整理机构密切协作、上下结合,共同开展工作。为了顺利完成全国规划修编任务,请你单位确定一名单位领导和一名业务骨干参与本轮土地整治规划的修编工作,并请于7月10前按附表要求将名单报部中心综合业务处。

  联系人:贾文涛 范金梅 张海峰

  电 话:010-66560702 66560823 66560751

  传 真:010-66560729

  E-mail:fjm2002@sina.com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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